摘要:
近年来,航班延误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呈逐年递增的趋势。根据旅客心理状态和行为将纠纷划分为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在三个阶段的处置中又涉及机场公司、航空公司以及公安机关三个部门。通过分析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航站楼派出所2009-2014年来处置航班延误的数据发现在这三个阶段中三个部门都存在宣传不到位、应急措施不合理、权责定位不准确等问题。借鉴国外对于航班延误的处置方式,从立法、执法、宣传和行业管理四个方面提出改善建议。
中图分类号:
徐轲, 傅美玲. 论航班延误引发的群体性纠纷的处置[J].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 29(5): 18-2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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