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7, Vol. 30 ›› Issue (1): 22-29.DOI: 10.13766/j.bhsk.1008-2204.2016.0372
赵颖1, 贺晓东2
ZHAO Ying1, HE Xiaodong2
摘要:
2015年以来,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多次提出,要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依托互联网技术手段,创新“互联网+”新模式,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问题。在互联网、大数据改变世界之际,腐败现象也日益呈现出了复杂性、隐蔽性、多样化、智能化等新特点,在高校也呈现出特殊性。为应对新的挑战,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应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创新机制并拓展工作模式和路径,运用业务系统、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库、大数据分析、微博和微信等互联网手段,构建包含制度建设、业务监督、信访举报、案件线索管理、纪律审查、民主监督和廉政宣教等内容的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常态。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