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科版 ›› 2021, Vol. 34 ›› Issue (1): 125-133.DOI: 10.13766/j.bhsk.1008-2204.2020.0369
王锡柱
WANG Xizhu
摘要: 无人机在推动社会发展的同时也隐含众多风险,在产品设计、生产、销售阶段对其实施管理是有效控制风险的路径之一。对无人机产品实施管理时,可先将其界定为航空器,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细分。在具体监管制度的构建中,应在无人机监管框架内合理设定产品管理阶段的任务,重点关注无人机的部件质量、飞行性能、安全保障技术等内容,产品的研发设计者、生产制造者、检测者、销售者分别对产品不同环节的合规性内容负责。在适用于不同类型的无人机时,可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对具体合规性内容进行调整。此外,无人机产品生产与销售主体资质、产品修改的限制及其程序、产品的数据追踪与产品召回、产品主体的责任追究与产品保险也是无人机产品监管中应予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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