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0, Vol. 33 ›› Issue (1): 1-7.DOI: 10.13766/j.bhsk.1008-2204.2019.0429
陈巍
CHEN Wei
摘要: 中国少年司法审判机构的设置先后出现了五种模式,通过审判机构的独立性保障少年司法的专业性与特殊要求。中国独立设置的少年法庭面临案件整体数量较少、在法院体系内地位边缘、资源投入不足难以为继等难题。当前倡导的建立少年与家事审判庭的改革趋势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但并未从根本上克服少年司法困境,融入家事审判的少年司法依然面临被弱化的风险。在少年家事法庭模式下,少年审判应保持相对独立性,在审判人员配置、诉讼程序与工作机制方面坚持自身特色。从长远看,整合现有司法资源,成立跨区域的基层专门少年家事法院并下设若干少年法庭,是确保中国少年司法独立运行发展,充分体现少年司法特色与专业要求的长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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