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网购"市场日益庞大,网络交易平台的作用显得越发重要,而确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法律地位则成为解决有关网络交易平台纠纷的首要问题.中国学界对此争议较大,尚未形成通说;201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也只是站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侵权责任的视角,缺少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所处具体法律关系的考量.通过基于合同角度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类型化分析,能够克服传统单一主体标准的不足,更全面而准确地界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法律地位.
中图分类号:
宋寒亮.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法律地位的重新界定[J].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 28(6): 66-72,78.
Song Hanliang. Redefinition of Legal Status of Internet Trading Platform Provider[J]. JOURNAL OF BEI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 2015, 28(6): 66-7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