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时期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革命胜利以后,以过渡时期理论为指导,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后来,在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事业中,中国共产党对过渡时期理论产生了认识上的偏差和误解,直至改革开放,才厘清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区别。因此,考察马克思和恩格斯过渡时期理论及与中国现实社会主义的异同,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大有裨益。
一、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过渡时期表述的发展历程 (一)实现过渡的前提:政权的建立关于实现过渡的第一步或前提即政权的建立,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行文中曾多次提到。
《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提到从目前状况(也就是当时的西欧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到财产公有的阶段时说:“实行财产公有的第一个基本条件是通过民主的国家制度达到无产阶级的政治解放。”[1]379即“首先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民主的国家制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2]239
《共产党宣言》中对这一问题的表述更加透彻明确,即“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2]293。这是开始过渡时期的第一步或前提政治条件,即无产阶级要首先成为统治阶级,夺取国家政权,并且在这一时期实行“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二)关于过渡时期的定义以《哥达纲领批判》为界,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过渡时期理论的界定经历了从模糊到逐渐清晰的发展过程。
1.过渡时期理论的雏形过渡时期一词首次出现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在恩格斯为共产主义者同盟起草的这篇文章中,他认为从财产私有制到公有制之间是一个过渡时期,“受到群众生活条件的发展的制约,因而是逐步前进的”[1]378。
1847年10月底到11月,恩格斯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基础上写成纲领的新草案《共产主义原理》中同样没有明确提到过渡时期的概念,但是却提到了一些和过渡时期相关的内容。如不能一蹴而就地废除私有制,要根据不同国家的情况区别对待过渡阶段,逐渐“把全部资本、全部农业、全部工业、全部运输业和全部交还都越来越多的集中在国家手里”[2]240。
《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的诞生,也标志着社会主义理论由空想变成了科学。在这篇战斗檄文中,马克思和恩格斯阐明,过渡时期是在政治上使无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经济上要尽可能增加生产力的总量的时期;过渡时期可能会因为不同的国家而采取不同的过渡措施,但是这样一个过渡时期却是每个国家所必然经历的。然后,无产阶级通过这样的过渡阶段最终达到的目标就是在政治上要使“公共权力失去政治性质”,消灭阶级差别,在经济上使“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最终实现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294。
2.过渡时期理论的经典阐述写于1875年的《哥达纲领批判》是国际工人运动特别是德国工人运动中马克思主义与机会主义斗争的产物。这部文献深刻地论述了过渡时期理论,具有标志性意义,也被后世看作是对过渡时期理论最为经典的阐述。
马克思指出,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之间“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建筑在资本主义多少已经发展了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基础上。所以它们具有某些极重要的共同特征”[3]20,即都是资产阶级专政,具有相同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那么,当“资产阶级社会已经消亡”以后,“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国家制度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换言之,那时有哪些同现代国家职能相类似的社会职能保留下来呢?这个问题只能科学地回答;否则,即使你把‘人民’和‘国家’这两个名词联接一千次.也丝毫不会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3]20—21
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从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状况出发进行科学地理论分析和探讨。马克思正是本着科学严谨的研究态度,综合分析共产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区别,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这一结论就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3]314
(三)实现过渡的方式和具体措施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实现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革命转变的方式“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但是,恩格斯晚年也曾提到过另外“一种崭新的斗争方式”,就是利用普选权的和平方式。[4]517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多篇文章中都阐述了实现过渡的具体措施,如剥夺地产、没收叛乱分子财产、增加工厂开垦荒地、普遍劳动义务制、逐步消灭城乡对立、儿童公共和免费的教育等。[2]294但是,他们并没有把这些具体措施僵化和教条化,他们认为“这些措施在不同的国家里当然会是不同的”[2]293。恩格斯在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说到在《共产党宣言》中阐述的一般原理基本是正确的,但是“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所以第二章末尾提出的那些革命措施根本没有特别的意义。如果是在今天,这一段在许多方面都会有不同的写法了”[2]248。
二、过渡时期的起点和终点既然过渡时期是介于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之间的革命转变时期,那么,自然而然要涉及过渡时期的起止点。理论界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过渡时期的起止点一直没有明确的界定。
(一)起点问题:从哪里开始过渡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过渡时期的起点应该是指资本主义社会。这同中国过渡时期的起点是有着较大差别的。
1875年出版的《哥达纲领批判》是对过渡时期比较集中的论述,加上此前的《共产主义原理》和《共产党宣言》,考虑的都是西欧资本主义国家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的问题,即使后期关注小农问题的《法德农民问题》,还是考虑的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经济相对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这些文章中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丝毫没有涉及其他形式的社会形态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
虽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81年俄文版序言”和“1890年德文版序言”中都提到这样的话:“俄国公社,……是能够直接过渡到高级的共产主义的公共占有形式呢?或者相反,它还必须先经历西方的历史发展所经历的那个瓦解过程呢?”“对于这个问题,目前惟一可能的答复是: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他们也认为“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把“农村公社……变为俄国社会新生的因素,变为优于其它还处在资本主义制度奴役下的国家的因素”。[3]773但是这不能改变马恩认为“过渡时期”的起点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论断。
原因在于,第一,马克思和恩格斯过渡时期理论的成熟的标志是《哥达纲领批判》,他们在晚年的时候才把目光转向俄国,《共产主义原理》《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等文章问世的时候,标志着他们过渡时期理论的形成,他们的注意力主要是放在西欧资本主义国家的。第二,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过渡时期理论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即生产资料的占有只能有两种形式,“或者是个人占有”,这种形式从来都不是普遍存在的形式;“或者是公共占有”,资本主义社会是一种私有制,“即以剥削他人的单形式上是自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5]而无产阶级的任务就在于“消灭私有制”“为生产资料转归公共占有而斗争”。[4]490过渡时期的任务之一就是使这种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变成财产公有。但是这一点在俄国是不适合的。因为俄国的农业公社本来就是一种公有形式。所以,在俄国这样一种存在着公有的农业公社的落后国家,如果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论述,不应当放在过渡时期的理论范畴之内。第三,因为俄国公社是不能自动发展为社会主义社会基层组织的,俄国要想实现革命的胜利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西欧现代工业无产阶级的胜利。[4]443第四,《哥达纲领批判》里已经明确说明,这个“革命转变时期”是“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转变时期或者叫“过渡时期”。
(二)终点问题:过渡到哪里关于过渡时期的终点问题,以《哥达纲领批判》为界分为两个阶段。
在《哥达纲领批判》之前,过渡时期(不管是否使用了这个字眼)笼统的是指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过渡的终点是笼统意义上的共产主义社会。这里所指的共产主义社会是:阶级差别、阶级对立或者说阶级已经消失,“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公共权力”“失去政治性质”,每个人都自由发展。
在《哥达纲领批判》及之后,马克思和恩格斯把共产主义社会分为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因此,过渡时期的理论得到了丰富,即从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也就是说过渡的终点是列宁界定的、通常意义上说的社会主义社会。
产生这一变化是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共产主义社会的认识以《哥达纲领批判》为界也分为两个阶段。
在《哥达纲领批判》之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严格划分共产主义的阶段,而是认为共产主义社会就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总称。而社会主义则是和共产主义不同的概念。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恩格斯就把共产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作了严格的区分,当时所指的社会主义者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封建和宗法社会的拥护者,……第二类是现今社会的拥护者,……第三类是民主主义的社会主义者”[2]245。而1888年《共产党宣言》英文版序言中,更是明确地区分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区别,马克思和恩格斯说:“当我们写这个《共产党宣言》时,我们不能把它叫作社会主义宣言”[2]256。因为“在1847年,社会主义是中等阶级的运动,而共产主义则是工人阶级的运动”,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便毫不犹豫地选择共产主义的名称,并且“后来我们也从没有想到要把这个名称抛弃”。[2]257因此,这一阶段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的过渡时期的终点是笼统的共产主义社会。
在《哥达纲领批判》及之后的论述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地界定了共产主义分为两个阶段,其中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3]304在这个阶段实行按劳分配,并且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但是在整个共产主义社会,包括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都是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国家自行消亡、不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这样的社会。但是过渡时期根据马恩的描述,是可以存在商品生产的,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很显然,这个过渡时期,必定是衔接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所以,过渡时期只能是它们之间的过渡时期,终点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后来列宁所概括的社会主义社会。
三、马克思和恩格斯过渡时期理论在中国的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设想的过渡时期是他们根据其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做出的科学分析,但是,现实永远比理论复杂,由于各国的现实国情不同,遇到的实际问题也大有差异。新中国成立后,初获政权的无产阶级面临着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小农经济占多数等现实问题。而现实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教训,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过渡时期的理论,并将其应用于实践。
(一)马克思主义过渡时期观点的理论发展实际上,早在20世纪初期,中国共产党就已经开始探索马克思过渡时期的理论。早期的共产主义者引述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中的原文,并根据自己的理解,将实现共产主义的顺序分为3期:“第一期,是革命的过渡期;第二期是共产主义底半熟期(这就是普通所说的社会主义时期);第三期,是共产主义底完成期。俄罗斯同志现在所做的,就是这第一期的事业。……这第一期,是由资本主义进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社会革命的时期。这个时期经过的长短,我看要以各国底经济发达状况和人民智识程度如何而定的。在俄国、中国这些产业幼稚,人民无智识的国家,过渡时期要比别国多一些时日也未可知”[6]。
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马克思的过渡时期理论进行了充实和发展。这些理论同马克思主义过渡时期理论的原意,也有了很多不同。
第一,过渡的起点不同。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过渡时期的起点就是资本主义社会,而旧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经济落后,再加上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势力、官僚资本主义的三种压迫,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根本就没有发展的机会。因此,中国不可能以资本主义为起点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第二,对消灭阶级的看法不同。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无论过渡时期的终点是笼统的共产主义社会还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都应当是完全没有阶级的社会。因为在过渡时期结束的时候,无产阶级已经完全消灭了旧的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与此同时“也就消灭了阶级对立的存在条件,消灭了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从而消灭了它自己这个阶级的统治”[2]294。
而现实社会主义的中国在过渡时期消灭的仅仅是剥削阶级。通过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把企业的改造和对资本家的改造相结合,消灭了资产阶级,使资本家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而中国则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新型国家。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差别,归根结底在于两者所处的时代背景不同。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共产主义的胜利是一个联合行动的过程,不同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同时或短期内爆发革命,推翻资本主义的统治,建立全球范围内的无产阶级政权。只有建立在多国同时胜利基础上的过渡时期才有可能彻底消灭阶级。而新中国成立之时,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虎视眈眈,倘若在过渡时期内彻底消灭所有阶级,必然会影响社会主义政权的稳定,甚至有倾覆的危险。
第三,对过渡时期的长期性的认识不同。马克思和恩格斯多次提到过渡时期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里,恩格斯就说这个过程是一个逐步前进的过程。《哥达纲领批判》里说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是经过长久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而这个“长久阵痛”就是过渡时期。
中国的过渡时期从1952年到1956年只有四年的时间。建国之初,本来是打算先经过十年到二十年左右的发展,再开始进入过渡时期。但是1952年,原来的设想发生了变化,各种矛盾不断涌现,因此,中共中央认为,制定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预计用十五年或者更长一点的时间来完成,现在是适时的和必要的了。而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时间逐渐缩短为四年。
(二)马克思主义过渡时期观点的实践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过渡时期理论为新中国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提供了理论指导,但刚刚成立的新中国,更多地将前苏联经验作为过渡时期的现实榜样。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苏联建成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经验,鼓舞着我国人民,它使得我国人民对于在我国建成社会主义充满了信心”,[7]248“苏联所走过的这一条道路,正是我们的榜样。”[7]252基于此,中国共产党对过渡时期的认识,在实践上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
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到1955年,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
1952年底,土地改革任务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按照毛泽东的提议,党中央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将其作为在整个过渡时期“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8]701
总路线规定了过渡时期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是我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时期。”[8]695对于这一时期的具体时间,中共中央宣传部的《宣传提纲》中明确指出“大约需要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就是大约十五年左右的时间(从1953年算起,到1967年基本上完成,加上经济恢复时期的三年,则为十八年,这十八年中已经过去了四年),那时中国就可以基本上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8]701。
这一时期的总任务就是“充分地发展社会主义工业,并且把现有的非社会主义工业变为社会主义工业,使我国由工业不发达的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工业发达的先进的工业国,使社会主义工业成为我国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起决定作用的领导力量。”“扩大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合作社社员的集体所有制,把农民和手工业者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人所有制改造为合作社社员的集体所有制,把以剥削工人阶级的剩余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改造为全民所有制。”[8]701
第二阶段,1955年到1960年前后,改变了过渡时期的起点。
1955年9月25日,毛泽东在《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一书的序言中,将原来过渡时期的提法改为“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9]这一改变,同1952年过渡时期总路线相比,过渡时期的起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改为“资本主义”。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这一提法被广泛使用。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党中央决定继续按照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在三个五年计划或更长一点的时间内,完成全国工业化。但是伴随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在全国的开展,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改变了对过渡时期的认识,认为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中国就将建成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甚至有可能比苏联更先过渡到社会主义。
这种过渡时期跃进论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1959年,毛泽东在修改八届八中全会决议稿时,提出:“我国现在还处在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10] 。
第三阶段,1960年到“文化大革命”前,过渡时期即社会主义时期。
1960年,毛泽东在读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认为“在我们这样的国家,完成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艰巨任务,建成社会主义不要讲得过早了”。[11]周恩来也认为,建国前十年的历史证明,过渡时期要贯穿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整个时期,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这表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对结束过渡时期和实现共产主义的态度变得更加谨慎。
1962年9月召开的八届十中全会指出:“在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历史时期,在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这个时期需要几十年,甚至更多的时间),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12]1964年,在“ 九评” 苏共中央公开信中,中共中央重申:马克思和列宁所说的过渡时期,不是指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而是指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完全的共产主义”的时候,过渡到消灭一切阶段差别和实现“无阶级社会”的时候,也就是过渡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时候。[13]这样,过渡时期的时间再次被拉长。
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爆发,将社会主义阶段等同于过渡时期的观点导致了阶级斗争扩大化。正如邓小平在总结搞社会主义的经验时所说的:“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中国革命取得成功,就是因为把马列主义的普遍原则用到自己的实际中去。在社会主义建设方面,我们的经验有正面的,也有反面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都有。”[14]
自1848年《共产党宣言》发表以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吸收法兰西阶级斗争的经验教训,又经过巴黎公社斗争的亲身体验,直至《哥达纲领批判》的问世,经历数十年,明确提出过渡时期理论。中国共产党以马列主义过渡时期理论指导本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践,有许多的经验教训值得记取。今天重提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过渡时期理论,绝不是过时之说,这一理论的重要价值在于给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以科学定位,成为中国共产党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处理一切问题的基本出发点。
[1] |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378-379. |
[2] |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40-294. |
[3] |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0-773. |
[4] |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43-517. |
[5] |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68. |
[6] | 施存统.马克思底共产主义[J].新青年,1921,9(4):18-21. |
[7] |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5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248-252. |
[8] |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695-701. |
[9] |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218. |
[10] |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8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404. |
[11] |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116. |
[12] |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5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653. |
[13] |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9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43. |
[14] | 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39. |